12330282688011591A/2021-128937
市政府辦公室
規范性文件
BCXD01—2021—0002
廢止
政務綜合類,工交綜合類
2021-02-19
2021-01-29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1〕9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上級關于公平競爭審查檢查督查要求,對《慈溪市億元以上企業激勵培育方案》進行了修訂,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慈溪市億元以上企業培育方案(修訂)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雄鷹行動”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一流企業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121號)、《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浙江省“放水養魚”行動計劃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千億級工業龍頭企業等重點企業培育名單的通知》(甬政發〔2017〕55號)等文件精神,搶抓寧波“246”萬千億級產業集群建設機遇,加快培育我市“123”千百億級產業集群,發揮我市龍頭企業特別是百億龍頭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全力推動工業企業達產擴能,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推動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標
到2022年,力爭培育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龍頭企業達到30家,其中20億元以上10家,50億元以上2家。
二、培育對象和期限
(一)億元企業培育。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且實繳稅費5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列入億元企業培育名單,培育期限3年(2020—2022年)。
(二)龍頭企業培育。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4億元以上且實繳稅費1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列入龍頭企業培育名單,培育期限3年(2020—2022年)。
(三)百億企業培育。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0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列入百億企業培育名單,培育期限5年(2020—2024年)。
億元企業、龍頭企業和百億企業培育名單按年度發文公布。鼓勵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總部經濟、分離發展、慈企回歸和規范納稅等多種方式發展壯大,集團公司可合并計算相關數據。
三、扶持措施
對億元企業、龍頭企業、百億企業培育對象加大扶持力度,依法在項目用地、環境容量、能耗指標、人才引進等方面的需求給予支持。享受全市面上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培育對象爭創各級示范企業、項目,爭取各類上級培育和獎勵政策。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慈溪市億元以上企業激勵培育方案》(慈政辦發〔2020〕4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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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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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載word版本: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億元以上企業培育方案(修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