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2-168018
市民政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0-2022-0003
有效
社會福利
2022-10-26
2022-10-24
面向社會
慈民養〔2022〕146號
各鎮(街道)社會事務辦、財政所、市場監管所:
為貫徹落實《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甬黨發〔2021〕29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養老服務提質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甬政辦發〔2021〕2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分解的通知》甬政辦發〔2022〕16號)、《關于印發<2022年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工作要點>的通知》(甬共富辦〔2022〕1號)等精神,更好地解決居家老年人用餐服務難題,切實增強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現就全面推進老年助餐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引導、屬地責任、公益屬性、社會運營、多元支撐、綜合監管”原則,通過科學化布點、專業化運營、標準化服務、信息化監管,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滿足老年人剛性就餐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
實施老年助餐服務“倍增”計劃,構建“城鄉15分鐘”的老年助餐服務圈。到2025年,全市助餐服務老年人數“倍增”,服務老人數7000人,老年助餐服務水平邁上新臺階。
三、助餐服務機構
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包括提供助餐服務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養老機構和集體用餐配送企業。
(一)發展老年食堂。依托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點、老年活動室等場所,或利用存量資源改造合理設置老年食堂。老年食堂一般集膳食加工配置、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于一體,也可以是只有膳食制餐、配餐、送餐的中央廚房。各鎮(街道)至少建設1個每餐供餐能力在150人以上的老年食堂;有條件的社區(村)可根據實際情況自建老年食堂,一般要求每餐供餐能力20人以上。
(二)設置老年助餐點。沒有條件建設老年食堂的社區(村),要依托居家養老服務站點或小區(自然村)老年活動室等建設老年助餐點,提供堂食就餐場所和配送入戶服務。
(三)支持養老機構送餐。養老機構特別是公辦養老機構,在滿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應與臨近社區(行政村)簽約提供老年助餐配送服務。
(四)引入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引入社會信譽良好,食品安全狀況較好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提供老年用餐的制作、配送。引導有資質、有愛心的集體用餐配送企業依托社區門店或網點設置老年助餐專區(窗)或便利服務點,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優待優惠服務。
四、送餐服務形式
(一)開展“愛心車輪”送餐服務。依托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設置老年食堂的,要依托“愛心車輪”老年送餐車開展送餐服務。“愛心車輪”送餐車應根據老年送餐安全衛生、保溫便利、最近送餐距離的需要,添置必要設施設備,完善相應制度標準,加強規范使用管理。鼓勵配送量較大的社區(村)老年助餐機構使用車輛提高送餐效率。
(二)支持物流配送餐到家服務。鼓勵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組建配送餐服務隊伍,也可以與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公司或物流配送公司合作,探索“中央廚房+物流配送”、“網上訂餐+線下配送”或移動餐車等模式。
(三)老年助餐點送餐到家。老年食堂、養老機構、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可以與社區(村)老年助餐點緊密協作,由老年助餐點負責組織集中堂食或送餐到家。
(四)組建助餐配送志愿隊伍。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站點要根據實際需要,組建老年助餐配送志愿服務隊伍,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務。
五、扶持政策
按照多方支撐、多元參與,賦能供給、適度補助的籌資原則,健全“個人為主、企業支持、政府補助、慈善捐助”的老年助餐服務保障機制。原則上不支持免費助餐的財政補助做法。
(一)設施建設補助:各鎮(街道)新建并達到標準化老年食堂,根據實際投入情況給予每個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社區(村)新建并達到標準化老年食堂或陽光廚房,根據實際投入情況給予每個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新增設立的老年助餐點每個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依托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內設的老年食堂,不重復享受建設補助。已有養老服務機構老年食堂改建并達到標準化老年食堂或陽光廚房的,給予每個5萬元的補助。養老機構食堂助餐服務居家老人數50人(含)以上給予每個每年2萬元,10-50人的給予每個每年1萬元的運營補助,主要用于場地租金、設備購置和維護、購買綜合責任保險、水電氣、人力成本、食材貼補、運營損耗、相關稅費等開支。
(二)助餐服務補貼:具有本市戶籍且符合本人或子女獲得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享受國家定期優撫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的居家老年人,以及中度、重度失能的80周歲及以上居家老年人需要助餐服務的,按每人每天2元給予補助。補貼資金在老年人就餐費用中扣減,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扣減墊付資金由財政補貼。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為以上補貼對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務的,按送餐服務老人數每人每次1元、每天不超過2次給予送餐補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居家老年人按每人每餐3元、每天不超過2次給予補助(包含送餐補貼)。
六、工作要求
(一)統籌規劃助餐設施。各鎮(街道)要統籌規劃建設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養老機構助餐點、老年助餐門店等各類助餐設施網絡布局,優先考慮以自建廚房模式設置老年食堂。制定并對外公布老年助餐配餐設施布局點位圖。
(二)實施助餐機構報備。老年助餐服務機構須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并向市民政部門報備。各鎮(街道)民政、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名冊清單,報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通過老年助餐服務平臺或網站等向社會公布。提供老年助餐服務的集體用餐配送企業需由市民政局審核認定,公示無異議后入駐老年助餐服務信息平臺。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在室外醒目位置懸掛統一的標識,標識式樣由市民政局統一確定。
(三)推動專業機構運營。支持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第三方專業餐飲機構托管運營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點,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并對食品安全負責。鼓勵供餐單位創新開發老年餐菜單和老年營養食譜,支持培育一批老年助餐服務品牌。各鎮(街道)要建立老年助餐配餐服務收費標準指導價以及動態調整機制,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在場地顯著位置公示助餐配送餐收費價格。每年評選表彰優秀老年助餐服務機構。
(四)加強食品安全規范。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有與開展老年助餐配餐服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及工作人員,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規范。在老年食堂場地內制作、加工、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應取得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成品食品符合食品管理有關規定。推進標準化老年食堂和“智能陽光廚房”建設,積極導入“五常法”類先進管理體系,運用“浙食鏈”食材追溯體系,確保食材、制作、享用與配送等流程透明、質量可靠。圍繞老年助餐食品、場所、服務、人員等安全隱患重點領域,探索健全意外風險防范機制。
(五)抓好日常監管評估。民政部門應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完善老年助餐服務規范標準與工作指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轄區內老年助餐機構的服務運營、人員資質、食品安全、衛生狀況、服務質量等進行日常檢查。助餐配餐服務機構在年度評估或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應限期整改,無法整改到位的應取消補助資格。每年開展老年助餐服務財政資金項目績效評估以及服務質量回訪和滿意度調查。推進老年助餐服務標準化,探索老年助餐服務機構分級管理,宣傳表彰優質老年助餐服務機構。
(六)注重信息技術運用。依托“甬易養”平臺,加快建立老年助餐服務信息系統,逐步完善統計、結算、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各鎮(街道)應及時將本轄區老年助餐服務機構的基本信息、服務變動等情況錄入老年助餐服務信息系統;老年助餐服務機構應當接入并使用老年助餐服務信息系統實時采集服務信息,暫不具備條件的要指定專人每天將就餐老人信息錄入系統。支持供餐單位以手機、電話以及網絡等訂餐下單方式促進供需對接。鼓勵引導老年人使用社會保障卡刷卡就餐,條件允許的也可采用人臉識別等技術進行身份認證后就餐
(七)本意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施行,為期五年。
慈溪市民政局 ? ? ?慈溪市財政局 ? ? 慈溪市市場監管局
2022年10月24日
慈溪市民政局辦公室? ? ? ? ? ? ? ? ? ? ? ? ? ? ? ? ? 2022年10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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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面推進老年助餐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