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58388
市政府辦公室
規范性文件
BCXD01—2022—0006
廢止
其他
2022-05-30
2022-05-19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2〕30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政策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9日
關于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
政策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慈黨辦〔2020〕76號)文件精神,深化食品安全領域數字化改革,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提升全鏈條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參與食品安全追溯閉環管理系統應用建設
建成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陽光工廠”200家以上,對通過驗收的,每家給予不超過2500元的一次性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加快推進食品生產環節“浙食鏈”追溯應用,在已建成“陽光工廠”的基礎上,完成“浙食鏈”樣樣賦碼1000只以上,對通過驗收的,按照每只碼給予不超過600元的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60萬元。
加快推進食品經營環節“浙食鏈”追溯應用,建成全鏈條追溯食品經營單位1050家以上(其中:大型商超、學校企事業食品配送單位50家以上,其他食品經營單位1000家以上)及重點農貿市場8家(不包括列入2022年“甬有食安”民生實事的8家農貿市場)、農批市場1家。對通過驗收的食品經營單位,根據業態規模情況對大型商超、學校企事業食品配送單位每家給予不超過2000元/年的獎勵,對其他食品經營單位每家給予不超過500元/年的獎勵;對通過驗收的重點農貿市場,每家給予1萬元/年的獎勵;對通過驗收的農批市場,給予2萬元/年的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70萬元。
二、深入推進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
依托“浙江外賣在線”數字化平臺,全面推進“陽光廚房”建設、外賣封簽使用和“浙江外賣在線”商戶端激活應用,全年規范完成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標準家數2400家以上。對于“陽光廚房”、外賣封簽和“浙江外賣在線”商戶端能夠做到規范建設使用的餐飲服務單位,通過驗收的,每家給予不超過500元/年的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120萬元。
三、附則
(一)本政策同一獎勵(補貼、獎勵)對象的同一項目或參照同一獎勵(補貼、獎勵)考核依據的項目,市級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
(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資金監管,對受扶持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或市場舉辦方發現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三年內不得申請享受財政獎勵政策。
(三)本政策為年度性獎勵政策,實施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獎勵總額度為300萬元,超過獎勵額度的,在各既定額度內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在此期間,凡涉及因上級政策調整或社會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而需調整本政策內容的,另行研究制定。實施細則由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訂。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發
請下載word原文:《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政策意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