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2-162921
市民政局
文件解讀
社會福利
2022-08-09
2022-08-09
面向社會
一、文件出臺背景
根據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文件規定和《2021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2022年度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
二、文件制定依據
1、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
2、《2021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1、抗日戰爭時期入黨的農村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099元/月;解放戰爭時期入黨的農村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089元/月;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紅色堡壘戶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1934元/月,其中孤老對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1949元/月;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1939元/月;
2、對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給予每人每年500元醫療補助;
3、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病故后,對其家庭增發6個月原享受的生活補助費作為喪葬補助。各地要關心農村“三老”人員的生活,對農村“三老”人員去世后,其配偶確屬生活困難的,要給予適當照顧。
4、執行時間:新的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四、部分問題及解答
問:此次全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如何確定?
答:2022年度全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是按照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文件規定:建立農村“三老”人員生活補貼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組通〔2005〕43號文件精神,農村“三老”人員生活補助費按當地農民年度人均收入實際增長的50%,實行自然增調。根據《2021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我市2021年度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4862元,該數據高于2020年度的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50元,年實際增加3912元。因此將2022年度我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上調163元。
五、解讀單位
慈溪市民政局
六、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人:戚建江、陳佳佳
聯系方式:6301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