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2-162982
市民政局
文件解讀
社會福利
2022-08-09
2022-08-09
面向社會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8〕72號)、《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19〕47號)文件精神,建立全面覆蓋、方便可及、適度普惠、穩步提升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在全市開展人戶分離老人專項排摸,切實維護老年人權益,讓應享老年人盡享便捷、優質的居家養老服務。
二、文件制定依據
1、《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8〕72號)
2、《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19〕47號)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1、開展市內人戶分離老人情況排摸,明確其未享受服務原因,并做好后續落實工作;
2、明確申請和審批規范。統一平臺申請流程,在“是否人戶分離”選項選擇“是”,并要求戶籍地與屬地同時進行紙質資料審批;
3、提出服務經費結算方案。我局單獨對人戶分離老人服務經費進行統計結算,市級承擔的65%撥付至老人戶籍所在鎮(街道),再由老人戶籍地鎮(街道)加上鎮級財政應承擔的35%,全額下撥給承接服務的機構。
四、部分問題及答案
問:此次人戶分離老人居家養老工作服務經費結算方式如何確定?
答:根據《慈溪市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實施辦法》(慈民養〔2019〕147號)第十一條:戶籍所在地與居住所在地分離的老年人,在居住地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由居住地所在鎮(街道)提出申請,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補助所需資金由戶籍所在鎮(街道)承擔,各承擔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時向戶籍所在鎮(街道)自行進行結算。第十三條: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以機構提供服務、政府向服務機構購買服務方式實現,按每小時25元折算,原則上應當月內使用,不得跨季度使用。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每小時的服務折算價格。居家養老服務所需資金由寧波市、我市、鎮(街道)三級按政策規定共同承擔。因此人戶分離老人服務經費將單獨統計結算,市級承擔的65%撥付至老人戶籍所在鎮(街道),再由老人戶籍地鎮(街道)加上鎮級財政應承擔的35%,全額下撥給承接服務的機構。
五、解讀單位
慈溪市民政局
六、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人:戚建江、范如倫
聯系方式:63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