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3-176324
市政府辦公室
規范性文件
BCXD01—2023—0003
廢止
其他
2023-05-22
2023-05-09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3〕32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慈溪市老舊柴油叉車淘汰置換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9日
慈溪市老舊柴油叉車淘汰置換工作方案
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浙江省推進老舊柴油車淘汰替換新能源工作方案》(浙環函〔2022〕325號)、《慈溪市環境空氣質量提質突圍行動實施方案》(慈政辦發〔2022〕72號)等文件要求,推進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為新能源,從源頭減少柴油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按照“政府鼓勵、獎補引導、疏堵結合”的原則,通過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企業(用戶)盡早淘汰替換老舊柴油叉車,不斷健全柴油叉車全生命周期監管制度,有效減少老舊柴油叉車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力爭到2023年8月底前,基本淘汰轄區內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
二、工作范圍
以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以下簡稱“在線系統”)辦理使用登記的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叉車(一般指2016年4月1日前生產的柴油叉車)或在我市完成環保編碼登記的國二及以下柴油叉車(以下統稱為“老舊柴油叉車”)為主要淘汰替換對象,要求完成淘汰或替換成包括鋰電池、氫燃料電池為動力且首次銷售的新能源叉車。其中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登記的柴油叉車暫不納入淘汰替換范圍。
三、實施時間
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
實施過程分為淘汰、新車替換兩個階段:
(一)淘汰階段(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
要求車主(代理人)將待報廢的老舊柴油叉車送至具有機動車報廢回收資質的企業進行報廢拆解,取得《報廢柴油叉車回收證明》,并在市場監管部門完成叉車注銷手續。
(二)新車替換階段(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
車主可根據自身需求購買新的叉車或不購買。新購買的叉車需符合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鼓勵購買鋰電池、氫燃料電池為動力的新能源叉車。
四、主要措施
(一)實施提前淘汰替換財政獎勵補貼。制定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獎勵補貼辦法,遵循“財政補一點”“企業讓一點”“回收抵一點”等方式集成優惠方案,對實施老舊柴油叉車提前淘汰替換的企業(用戶)實施分類別、分階段補貼。在淘汰階段,綜合考慮額定載荷或發動機功率等因素,對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每臺給予0.3-0.8萬元不等的補貼;在新車替換階段,對購買新能源叉車的根據額定載荷或發動機功率發放消費抵用券,每臺新能源叉車給予0.8-3萬元不等的補貼。同時根據車型、車輛狀況、額定載荷等要素,在回收環節回收單位據實抵補回收價格。引導叉車有關生產經營主體主動履行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積極參與淘汰替換活動,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推出誠信營銷優惠方案,確保最大程度讓利于民。為鼓勵盡早淘汰替換,對于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報廢淘汰的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按附件標準享受全額獎勵,在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報廢淘汰的可享受全額標準的80%;對于文件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替換新能源叉車的按附件標準享受全額獎勵,在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替換的可享受全額標準的80%。
(二)強化老舊柴油叉車排氣污染監管。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為重點范圍,以國二及以下柴油叉車為重點對象,以夏秋季為重點時段,加強叉車污染排放抽測和監管,對未進行環保編碼登記、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三)加強老舊柴油叉車安全質量監管。加強對叉車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督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嚴格按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規程》(TSG81-2022)開展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
(四)強化受理服務。委托有機動車報廢回收資質的企業作為淘汰補助申請受理點。受理點要強化服務能力,及時受理車主補貼申請手續,并延伸提供叉車拉送服務和補貼申請代辦服務。
(五)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重要性、必要性的宣傳,提前公告相關政策和措施,及時做好釋疑解惑和輿論引導,爭取社會各界的配合、理解和支持,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成立老舊叉車淘汰替換工作專班,專班接受市美麗慈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領導,各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工作專班由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成員由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分別指定一名業務負責人組成。專班定期召開會商會議研究有關事項,協同推進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工作。
1.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負責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牽頭協調工作,牽頭組織對各地淘汰替換工作開展指導、督促、協調和考核;會同財政部門核定補助金額;依法辦理叉車環保編碼登記和注銷;負責叉車污染排放抽測和監管。
2.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提供“浙江特種設備在線”系統內的老舊柴油叉車數據;會同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對各地淘汰替換工作開展指導、督促、協調和考核,合力推進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工作;嚴格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辦理使用登記、注銷等相關手續;負責叉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督促、協調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開展叉車檢驗工作。
3.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安排,下達補助資金,會同相關部門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
4.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督促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按照規范做好老舊柴油叉車回收拆解和服務,對報廢叉車回收信息進行審核,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叉車)。關注車輛報廢拆解能力,提前制定應急預案。
5.市經信局:負責引導轄區內工業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快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
6.市交通局:負責引導轄區內物流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快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
7.各鎮(街道):履行屬地職責,積極發動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網格員等力量,切實摸清轄區內老舊柴油叉車底數,加強政策宣傳,逐步引導轄區內老舊柴油叉車提前淘汰替換。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老舊叉車淘汰替換工作專班要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和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老舊叉車淘汰替換工作,各司其職,加強組織保障,嚴密組織實施,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圓滿完成目標任務。
(二)加強協作,提升合力。將老舊柴油叉車淘汰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評,建立工作聯動和信息通報機制,研究細化落實舉措,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形成合力推進的良好工作氛圍。疏通部門間數據交互渠道,簡化辦事流程,提升辦事效率,提高服務質量,展現政府便民服務良好形象。
(三)防范風險,有序推進。各鎮(街道)和市級各相關部門要增強風險意識,強化排摸和研判工作推進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隱患,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防止發生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
本方案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地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任務分解表
2.慈溪市鼓勵老舊柴油叉車淘汰替換獎勵補貼辦法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
請下載word原文:
慈政辦發[2023]32號關于印發慈溪市老舊柴油叉車淘汰置換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