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3-178070
市民政局
文件解讀
其他
2023-06-30
2023-06-30
面向社會
一、 文件出臺背景
根據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文件規定和《2022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經研究,決定調整我市2023年度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
二、 文件制定依據
1、 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
2、 《2022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
三、 文件的主要內容
1、 抗日戰爭時期入黨的農村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244元/月;解放戰爭時期入黨的農村老黨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234元/月;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紅色堡壘戶)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079元/月,其中孤老對象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094元/月;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調整為2084元/月;
2、 對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給予每人每年500元醫療補助;
3、 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去世后,對其家庭增發6個月原享受的生活補助費作為喪葬補助。各地要關心農村“三老”人員的生活,對農村“三老”人員去世后,其配偶確屬生活困難的,要給予適當照顧。
4、 執行時間:新的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四、 部分問題及解答
問:此次全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如何確定?
答:2023年度全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是按照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文件規定:建立農村“三老”人員生活補貼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組通〔2005〕43號文件精神,農村“三老”人員生活補助費按當地農民年度人均收入實際增長的50%,實行自然增調。根據《2022年慈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我市2022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142元,該數據高于2021年度的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2元,年實際增加2280元。因此將2023年度我市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上調95元。
五、 解讀單位
慈溪市民政局
六、 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人:戚建江、陳佳佳
聯系方式:63015652